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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5-0001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4-02 公开日期 2025-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区属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相关部署要求,即日起开展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630日前在民政局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或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20241231日前在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基金会

二、年检时间

2024年度的年检截止时间为2025615日,逾期“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年检模块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实行“双重管理”的,参检对象应于420日前将《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通过系统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510日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参检对象应于61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扫描件、审计报告)上传报送。

 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参检对象应于615日前填报好《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扫描件、审计报告)并上报。

三、填报材料

(一)社团:只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二)民非:属于教育和卫生类的,需提交审计报告;其余的只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教育类民非包含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卫生类民非包含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无评估等级拟申报的社会组织请填报《2025年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附件1),并于6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546554439@qq.com

四、年检流程

(一)网上填报。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该系统部署在互联网,参检对象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系统,如实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扫描件、审计报告)。

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4年度”进行填报。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系统中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补充上传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不经过此环节,由系统自动推送区民政局。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四)作出并公告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年检结论,并依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准备文本前往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地址:

1.手机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2.电脑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真实填报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安全生产、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

(三)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

(四)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开展违规评比表彰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以及拟任负责人公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六、业务咨询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参检社会组织如有任何参加年检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系统工程师联系咨询。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张超,05198578898518112344753

年检系统填报指导临时办公室:金坛区东城街道华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南环一路685号)。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科咨询电话:051982823104

省厅系统工程师操作咨询电话:02583590439

 

附件:1.2025年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成立满2未获得评估等级或评估等级已过期的社会组织填报)

2.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检办理流程指引

3.2024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理流程指引

4.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报告书(范本)及填

报指南

  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年检附件.zip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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