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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8号)相关规定,下列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经审查依法予以许可。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监督电话:0519-8282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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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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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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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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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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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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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民扬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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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经济开发区河头集镇
兴隆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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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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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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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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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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