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4年我区交存维修资金1.6亿元,截至2024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19.57亿元,总余额为21.3亿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金坛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4年我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项目249件,拨付资金700.68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1.59%、2.62%;截至2024年底,我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0.65亿元,使用率约3.05%。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4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外墙、屋面和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45.38%、32.13%和1.61%,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19.71%、8.47%和61.12%。
(三)使用类型情况
2024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一般程序使用220件,拨付资金442.09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同比去年分别下降38.03%、36.88%;应急程序使用29件,拨付资金258.59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同比去年分别上升222.22%和1248.93%。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总量的11.65%、36.91%。
2024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区属
|
一般程序使用办结案件(件)
|
一般程序拨付资金
(万元)
|
应急程序使用办结案件(件)
|
应急程序
拨付资金
(万元)
|
办结案件合计
(件)
|
拨付资金合计
(万元)
|
1
|
东城街道
|
57
|
277.32
|
11
|
56.18
|
68
|
333.5
|
2
|
西城街道
|
128
|
150.12
|
10
|
85.55
|
138
|
235.67
|
3
|
金城镇
|
35
|
14.65
|
8
|
116.86
|
43
|
131.51
|
合计
|
220
|
442.09
|
29
|
258.59
|
249
|
700.68
|
三、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2024年度向业主分配利息共1.18亿元,其中我区已完成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首次分配,向业主分配增值收益0.67亿元。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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