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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各单位责任意识,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金坛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对2024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
一是范围全面覆盖。将上年度发行过专项债券的项目的整体支出纳入自评范围,涉及项目数11个,部门数11个,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各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明确开展绩效自评价的时间节点及内容,编制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要求重点反映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在自评价工作完成后,项目主管部门和区财政会抽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是健全自评机制。优化自评填报流程,完善自评工作规范,优化评价体系,细化评分方法、评价要点与评价标准,坚持分类设置、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指标制定原则,确保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所有项目的绩效自评价结果都需在区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
三是强化过程管控。按“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从自评工作规范性、反映问题恰当性、评价依据充分性及结论准确性等方面,对自评质量进行全面“体检”自查,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自评结果严肃性、规范性、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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