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紧扣“法治化”关键词,努力实现信访办理更加规范、矛盾化解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抓牢前端预防法治化
强化信访法治宣传,积极动员职能单位参加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全省信访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儒林实践”,强化前端排查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进一步规范依法分类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原则,对群众来访认真接待、逐一研判、准确分类;对群众来信逐件登记、高效运转,切实做到掌握详情、科学决策、解决问题。聚焦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对照“路线图”和工作指南,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把好信访事项入口关。
抓实中端办理法治化
在受理、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将来信来访作为要件“标准化”制定流程,依据信访工作相关规则、全省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相关要求,梳理受理办理、转送交办、督查督办等业务流程,逐项完善程序、内容、时限、效果、标准,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导引。推行“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精细化”甄别处理,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职能部门专业窗口在信访件受理办理过程中的作用,为重大领域信访问题、信访投诉等提供专业支持,有效推动依法规范履职,保障信访受理、办理法治化。
抓好末端监督法治化
完善信访质效每月提醒、“两函一单+提醒”机制,督促有权处理单位积极履职,落实信访问题化解责任。严把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审查关和时限关,提高复查复核质效。加强分类指导,特别是通过复查复核、监督检查、信访投诉等发现处理意见有误的,及时监督整改,发放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函等“两函一单”,依法纠正纠治。抓好双向规范,配合公安部门对信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积极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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