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 内容
财政局:“三结合”提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绩效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加强资金支出管理,金坛区财政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行全过程调度指导,通过“三结合”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项目建设与新农村规划相结合。根据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覆盖面上,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制定集中连片、分类推进的中期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每年选一两项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项目,比如村内道路硬化、环境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集中财力连片推进,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均衡发展,让更多的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是财政奖补与支农政策相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支农资金在政策目标、落实措施等方面关系密切,区财政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安排,优先支持经过村民民主评议的、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公益事业项目,提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能力。

三是建后管护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区财政通过资金引导,结合当前人居环境整治大环境,防止重建设而轻管护,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积极引导村组干部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明确“一事一议”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村集体所有和管护,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工作,避免项目闲置浪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