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新兴领域的领导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成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均隶属于该党委,邵凯同志任党委书记。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