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区管国有企业: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部署要求,为常态化深入推进我区保障性住房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将《金坛区常态化开展保障性住房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整治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实施,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王品,联系电话:82801688。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金坛区常态化开展保障性住房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响应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保障性住房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隐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宣传发动,全面摸底排查我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重点,曝光典型案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常态化运营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二、整治内容
(一)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全面排查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使用、复核等各环节情况,对照《江苏省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函住保〔2024〕280号)有关工作要求,围绕“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违规行为”“运营服务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违规行为”“中介机构或网站、网络平台违规行为”“承租户违规行为”“社会主体违规行为”等情形,持续深化查纠,狠抓问题整改。
(二)各类保障房运营管理问题。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保障房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分配、使用等情况,着力摸排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小切口”精准施治,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确保抓一个成一个。
(三)巡视巡察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对巡视巡察、审计、舆情、信访、举报、12345热线等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治。
三、时间安排
2025年6月至12月。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3日-7月10日)。结合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落实工作职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从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监督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全面排查。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1日-11月30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加强衔接沟通,分类推进整改。对立行立改问题即刻整改,需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实行从进展跟踪到销号的闭环管理,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劝阻、事后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成果,确保各类保障房依法合规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抓紧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下大气力开展集中整治,加大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统筹联动,形成合力。结合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对纳入国家计划的在建棚改项目进行再排查,对截止2025年6月20日尚未按照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棚改安置房项目进行重点整治,核查建立逾期未交付使用项目台账,确保在建棚改项目按期建成,棚改居民按期回迁安置。注重发现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协助办理,切实落实好属地保障房动态管理责任。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以案促改,查漏补缺,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各项制度,将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严守纪律,防范风险。要坚持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把风险防范摆在突出位置,注意方式方法,把握时度效,稳妥有序开展整治工作,严防引发次生问题。增强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坚持内外有别,严防过度宣传、尺度不当,防止跑偏,引发负面炒作。做好舆情管控,及时处置不良信息,确保舆情平稳可控。
(五)及时上报,确保实效。要坚持唯实抓实,严防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相关工作如实报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突出问题排查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区住建局房管中心;每月20日前,将排查发现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报区住建局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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