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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李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组织培育,助力新时代金坛鱼米之乡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答复意见如下:

您积极调研我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列举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存在的从业人员老龄化、专业程度不高、装备储备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共性问题,提出推进资源融合、加强政策支持、提升专业化水平等建议,认为您的建议具有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我局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组织,助力新时代金坛鱼米之乡建议。

一、编制规划方案,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我区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瞄准现代大农业发展方向,以“1+1+5”的方式全面规划布局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家农技类服务中心力争配套建设至少1家农事类服务中心,1家农事类服务中心至少配套5家以上服务驿站),着力解决好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资源整合不到位的问题。到2027年底力争建成4家农技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家农事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步提升其它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构建以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其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二、争取项目支持,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力。组织4家农技类服务中心建设主体对标技术服务场所、技术服务团队、智慧农情监测、新农人实践所等标准,编制建设项目总投资1171万元,全部争取由上级财政投入。组织6家农事类服务中心对标全程机械化作业、农资采购配送、粮食烘干等13项服务功能,编制建设项目总投资311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支持30%左右,其余为建设主体自筹。在全力推进以上10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我区还将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采取农业社会人才培育、统一服务标准、强化运行监管、强化指挥调度等措施,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软实力。

三、加强政策支持,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持续发展。统筹农业农村项目资金,争取设立区级专项资金,对新建或改建的服务中心给预先建后补,对服务质量高、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中心实施以奖代补。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金融保险支持,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产品,降低服务主体风险。对符合条件的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保障粮食烘干、农机存放等设施用地合理需求应保尽保。支持盘活闲置校舍、厂房等存量资源,经安全性评估后改造为服务场所。

四、强化研究实践,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模式。加强对服务效益不高、服务分布不均、智慧化水平不高、深度融合不够及在新暴露出问题的研究,群策群力出台相关意见和运行指引。在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探索“指挥权、调度权、运营权”三为一体式运营模式。在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探索“供需平台共享”“统储统售”“连锁直营”等利益联结方式。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产业发展、客户需求、自身能力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滴滴服务”“菜单式托管”“全产业链托管”“订单农业”等新型服务方式。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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