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建复〔2025〕第20号
纪俊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外公路干道路灯照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住建道路照明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1.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我局下属市政中心在2024年对全区主要道路的灯具进行了节能改造,用新型的高光效LED替换了传统的高功率钠灯。本次改造共涉及南环二路、金桂路、省道S239、S340、直别路等22条道路,替换路灯8107盏。通过节能改造,我区的城市道路的照明实际效果已高于行业标准,整体的城市照明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初步估算,全区每年可节约电费约190万元、标准煤145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770吨、二氧化硫排放15吨、氮氧化物排放15吨。
2.针对纪委员提出的夜间优化照明措施的建议,作如下说明:为了科学合理运行照明设施,本次改造中所有LED路灯都具备可调功率,即分时段降功率运行,在运行初期、中期、末期采用不同的功率运行。今后在具体操作层面,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照明运行方案,在充分保障照明效果前提下充分考虑节能效果。
3.下一步,我单位会继续对现有运行时间较长、维修频率高、照度不达标且不节能的LED灯具情况进行摸排汇总,及时执行后续工作计划,做好照明效果提升和电力能耗降低工作。
签 发 人:杨擒龙
经 办 人:李东成
联系电话:82692158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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