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城复〔2025〕第12号
尊敬的杨陈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各级层面不同范围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24年,组织区级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2次,各单位、社区、学校组织人员前往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参观16次。各镇(街道)、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约170余次,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活动20余次,媒体宣传35次。截至2025年5月,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0余次,媒体宣传11次,如东城街道“垃圾分类新时尚 绿色环保迎新年”活动、儿童关爱之家垃圾分类教育科普活动、峨嵋社区“‘分’出绿色‘圾’不可失”活动、段玉裁实验小学城西分校“‘童’心协力‘圾’时行动”系列活动等,吸引了居民群众、学生儿童的广泛参与,提高了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及准确投放率。
同时,各镇(街道)、社区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共入户发放宣传单5500余份,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清洁小屋等显著位置张贴海报450余份,入户宣传率达到50%以上,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垃圾分类。
除此以外,各住宅小区均配备固定或流动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在投放时间段内现场指导;清洁小屋、垃圾分类亭以及垃圾分类宣传栏均有垃圾分类指南,以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引导居民对应正确投放,提升居民的分类意识以及各类垃圾的分出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健全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注重基层一线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入户宣传活动,每季度入户宣传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居民总户数的25%,推动居民将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关于“完善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产业链条”的建议
我区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加强市场化运作,鼓励第三方企业收集、运输及处理各类生活垃圾,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产业体系。
1.分类投放收集:我区住宅小区根据省政府要求已全域实施生活垃圾四分类,并按“宜房则房”的要求对住宅小区进行提标改造,全区共有清洁小屋202座,居民小区投放点数量达342个,完全满足居民分类投放需求。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或第三方公司分类集中收集。
另外,所有的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各大公共场所,根据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的要求都在加快实施硬件设施建设,目前按照《2023年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手册》已基本设置到位,基本满足群众投放需要。
2.运输处理:目前,我区已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住宅小区均实行四分类投放收集。其他垃圾由收运公司收集并运往各生活垃圾中转站(城区3座,乡镇13座),经中转站压缩后再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全量焚烧发电;厨余垃圾由收运公司每天收集运往厨余垃圾中转点,再由第三方公司(常州市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及时收运,统一进行资源化处置;可回收物经逐层分拣、积分兑换后,由供销合作总社牵头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以及有资质的社会化废品收购站收集并进行资源化处理;有害垃圾由各镇(街道)每月至少2次进行统一收运至各属地有害垃圾暂存点,达到一定数量时转运至我区位于晨风路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内的有害垃圾集中存放点,再由常州市有资质的有害废弃物处置公司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100%。
同时,我局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要求各镇(街道)严格规范布局各类垃圾的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全区各类垃圾分类运输车实行统一分类标识,规范落实“专车专用”,按照“四不同”原则杜绝混收混运,全过程密闭收运,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并全量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同时,对各类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评,并做好结果运用,督促各收运公司做好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
3.处理利用技术:其他垃圾经中转站压缩后再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全量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厨余垃圾由常州市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处理,采取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路线,其中食物残余采用“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发电”处理工艺,废弃食用油脂采用“预处理+生物柴油制取”处理工艺,最终的资源化产品主要为电能和生物柴油,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做好行政村垃圾分类提标改造,建立健全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全区垃圾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到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环卫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环卫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签 发 人:韩巧生
经 办 人:陶 骁
联系电话:82831283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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