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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5-0000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17 公开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区民政局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共公开信息59条,其中社会组织相关信息35条,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机构概况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养老服务类信息4条,社会救助类信息1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19条,行政处罚事项信息3条、行政强制事项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区民政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民政局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公开时限之前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公示。对公开的文件予以严格筛选,对可以公开的文件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层层签署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并予以公开,确保将人民群众所关切的政策信息及时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依托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告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局领导任务分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主要是: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主动性;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民政信息动态,及时全面进行公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4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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