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财政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87F/2025-0001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财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财字〔2025〕26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25-09-30 发布日期 2025-09-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过好“紧日子”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25年9月23日
 
关于转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坛财字〔2025〕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过好“紧日子”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