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音乐节期间宾馆酒店、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706/2024-000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8-20 公开日期 2024-08-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音乐节期间宾馆酒店、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关于规范音乐节期间宾馆酒店、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宾馆酒店、餐饮行业经营者:

我区长荡湖超级芒禾音乐节830日至91日)奇迹音乐节916917日)均将临近,为更好地服务游客、提高游客满意度,现就规范宾馆酒店、餐饮行业在音乐节期间的价格行为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做好明码标价

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推动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各宾馆酒店、餐饮行业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费行为。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认真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经营者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248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