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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实地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706/2024-0000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4-12 公开日期 2024-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实地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实地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将于今年4月对包括我省在内的20个省(区、市)进行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的实地督查。涉及公平竞争审查两方面七点具体内容,内容如下:

一、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

(一)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有关板块和单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或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不合理条件,提高外地经营主体准入门槛。

(二)设置不合理业务壁垒。有关板块和单位以注册地、所有制、组织形式等条件,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

(三)限制市场退出。有关板块和单位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等手段,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为了片面追求本地区经营主体数量增长或未认真落实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制度,导致企业注销难。

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

(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板块和单位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等方式或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实施其他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实行地方保护。有关板块和单位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采取歧视性措施,实施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

(三)利用优势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有关国有企业、大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妨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限制经营和指定交易。有关板块和单位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迎检要求

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涉及营商环境的所有文件、政策、措施进行全面自查,发现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补做审查。

(一)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的以上七个重点问题线索,逐一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常州市金坛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做好实地督查的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现场准备等,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地督查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准备工作万无一失。

自查整改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常州市金坛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徐剑,联系地址:市民中心A幢258室,联系电话:82299070。


常州市金坛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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