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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673/2024-0000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24〕21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公开日期 2024-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文件

坛交运办〔2024〕21号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根据《2024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科学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高突出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控和整改质量,持续提升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主观意愿、专业能力和理论水平,不断夯实“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文化强安、执法护安、全员守安”发展基础,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加快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层层压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为打造“金坛新样板”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坚持系统谋划,提升统筹发展水平

1.贯彻重大决策。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各项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局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分析研判交通运输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深刻吸取事故警示教训,调度阶段性重点工作、治本攻坚行动以及突出问题整改进度;每半月动态分析研判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风险分级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成效,编制平安交通月报(表)。积极征集上报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宣传展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亮点成效和经验做法,推动各类“高标准”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见效。

2.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逐级压紧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编制2024年度局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签订重点单位(部门)年度平安交通建设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动态梳理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分阶段、分行业集中开展整治攻坚,既要通过隐患闭环来“治表”,更要通过完善机制来“治本”,不断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严防监管责任缺位。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事项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督导考核。将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安全监管履职情况纳入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一票否决”制度。积极联合工会、纪委等部门,灵活采取综合(专项)检查、专题调研、交叉互查、包干督导、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引导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行业法律法规以及年度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以2023年度省市区各级考核反馈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制度机制执行力,以高质量安全发展水平迎接上级巡视巡察和督导考核。

二、坚持关口前移,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4.风险摸排图表化。持续组织开展风险摸排,全面梳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公共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风险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内的突出风险;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完善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控监测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张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实”;积极配合上级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绘制全省交通运输重大风险“一张图”,逐步实现“可视化”。

5.风险管理清单化。深化“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和港口危货经营等重点领域风险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和管控措施清单,试点推动较大以上风险填报实现信息化管理。稳步推进风险管理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共交通、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延伸,构建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安全风险全管控。

6.风险评估定量化。配合上级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化研究,根据行业风险底数,探索建立道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指数”,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量化评估,指导构建风险研判机制、决策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和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等“四项机制”。

三、坚持闭环管理,提升隐患整治水平

7.聚焦重点领域抓整治。立足全年,深入部署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安全工程治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八个专项行动,严把行业准入关,健全问题企业退出机制,集中攻坚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顽瘴痼疾,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

8.聚焦关键环节抓整治。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监管执法人员判定隐患、处置隐患的业务实践水平。持续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推广“邀约式”检查的行业覆盖面,鼓励发动行业专家深入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专业性指导帮扶。细化推进“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联动,总结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全面开展港口领域“厂中厂”“罐中罐”排查整治,杜绝“以租代管”、违规经营、火灾隐患等突出情形,滚动推进危险货物港口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组织制定年度交通运输消防工作任务分工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9.聚焦难点问题抓整治。坚决杜绝执法监管“宽松软虚”,加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推动提高“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精准执法检查的深度和频次,聚焦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领域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隐患逐级申报挂牌督办,加大重大隐患执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的惩处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一案双罚”、行刑“双向”衔接,提升打击治理实效。突出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适时组织开展局领导带队包干指导和重点地区(点位)驻点督导,督促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举措。

四、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0.保障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完成16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建设。强化航道科学养护,清除水下碍航物和淤积土方,有序推进航标改造。摸排全区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标志建设维护情况,分类、分批、分期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标志提升工作。

11.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持续加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确保在岗合格率100%;加强水上危险品运输企业“两类人员”以及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充分运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智能教育云平台”“工地云课堂”“工程云专家”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平台,提高安全教育覆盖范围和成效。

五、坚持科技赋能,提升精准监管水平

12.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关。持续应用“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及时了解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逐步实现按趟次开展安全测评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岗前、转岗、复工复产、重点时段安全培训,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13.严把设施设备性能关。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赋码管理,依据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评价结果实行分级管理。深化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实现危货码头远程巡查、实时监管。加快建设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现重要结构参数的实时监测和报警。

14.严把作业过程管控关。配合上级推进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试点工作,强化重货车辆安全监管。深化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应用,加密路网监测设施,推进公路网运行监测。持续加强“平安守护”工程安全管控系统应用,实现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动态化、可视化、体系化。

15.严把监管数据共享关。构建完善“线上研判+线下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精准研判违法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征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和执法计划,逐步形成以线上监管数据为支撑,线下决策和执法监管为重点的精准监管工作格局。

六、坚持常抓不懈,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16.强化依法治理。坚持法制保障,深化“一法一条例”应用,突出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建章立制,以安全发展理念统筹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强化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执法案例运用,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提升。

17.强化协同治理。进一步发挥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研判,形成合力。联合强化危险货物装载单位“五必查”核验责任;联合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旅游包车安全协同治理、外市籍危货车辆长期异地经营集中整治。深入实施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实现联合监管;联合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危险货物水上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一企一清单”“一船一策”,加强与周边地区水上交通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提升水路综合联防联治能力。

18.强化精准治理。配合上级持续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审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建设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业单位,实施信用动态降级。

七、坚持保通保畅,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19.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采取市区联合、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突出高层建筑、办公场所、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逃生演练,探索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备火灾扑救前沿技术研究。对《常州市金坛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常州市金坛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开展三年期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调度和应急指挥机制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设施的日常管养水平,提高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能力。

20.加强事故教训汲取。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制度,优化统计口径,加强数据分析和综合研判,健全道路运输事故数据会商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分析把握地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加大全国范围内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宣贯和教训汲取力度,坚持各类事故、事件和重大险情“一事一分析”,坚持以评促建,认真评估典型事故和险情暴露的漏洞和短板,强化防范措施落实,不断提升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21.加强重点时段防范。进一步规范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春运、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夏季高温、台风、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加强风险防范、抢险救援和灾害信息统计报送。完善应对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跨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通知,优化并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应急保障和信息报送相关制度。

八、坚持创新创优,提升工作保障水平

22.深化安全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管理干部集中培训和专项业务轮训,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监管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鼓励各单位(部门)开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专题专栏,利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宣传,继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管理技能竞赛、年度“平安交通”建设典型案例评选。

23.深化社会共治。依托网络舆情监测和安全生产奖励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动态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精准指导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指导、决策辅助作用,鼓励安全咨询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等参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研究咨询技术保障。

24.深化机制保障。依托重点工作调度会、安全生产通报机制,督查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健全安全生产联系点机制,聚焦安全生产难点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巩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基础。

九、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行业维稳能力

25.坚决维护稳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职、齐抓共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抓早抓小,坚持权责一致、担责尽职、失职追则,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业风险,依法妥善处置各类苗头线索和涉稳事件,确保全行业安全稳定。在制定行业规划、推动行业发展、实施行业建设、加强行业管理过程中,定期研究、推进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全周期全链条防控风险;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关于行业安全稳定的巡视巡查、纪检监督,并将维护稳定工作同步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

26.建立五项履责机制。一是风险研判机制。全面收集掌握网络舆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督办等涉稳信息,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增加研判频次,及时将涉稳信息和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者影响行业稳定事件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政法部门。二是风险评估机制。涉及交通行业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依法依规坚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应评尽评,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和决策实施跟踪,及时化解矛盾。三是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化解责任主体及应对措施,将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理在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维护权益和诉求表达,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四是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各负其责、协同处置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处置体系,做好舆论引导、依法办理、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有效遏制风险隐患传导演变。五是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坚持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推进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控、事件联处、问题联治,防止形成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附件2

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2.牵头单位:局安委办会同局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以及重点时段、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半年一次

2.牵头单位:局安委办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推进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

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2.牵头单位:局公路科、局港航科、区公路中心、区港航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事故多发路段,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重点航段、部分干线航道工程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开展安全检查。

四、道路运输及客运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两月一次

2.牵头单位:局运输科、区执法大队、区运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对车辆的日常保养、技术等级保持、二级维护、动态监管情况,利用小程序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测试;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公交线路运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对驾驶员适岗能力管理情况。

五、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2.牵头单位:局港航科、区执法大队、区港航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对全区水路运输企业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执行。检查内容包括:辖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应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水路运输辅助业企业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代理、水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营运船舶。

六、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检查督查

1.检查时间:每两月一次

2.牵头单位:局港航科、区执法大队、区港航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备案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情况,作为装货人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五必查”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配备情况。

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2.牵头单位:区执法大队、区公路中心、区港航中心、建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平安工地”示范创建情况、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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