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苏政发〔2024〕41号)文件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金坛区报废农机回收工作,现决定开展金坛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通知内容公布如下,请涉及企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金坛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申报的通知.doc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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