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祭扫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清明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的总体目标,现将《直溪镇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预案要求抓好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直溪镇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为主题,“平安稳定、护林防火”为重点,“社会参与、部门联合、分工负责”为抓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职责落实,措施到位,确保全镇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绿色、安全、平稳、有序。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和高峰期
重点区域:陈家山公墓、前亭公墓、建昌陵园及其他集中散葬点周边区域。
祭扫高峰时段:2024年3月23日至4月4日为群众祭扫高峰时段,其中3月23日、24日、30日、31日,4月1日至4月4日预计祭扫群众较为集中。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直溪镇清明节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一)指挥中心主任及职责
主 任:王丹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主任及职责
副主任:戴宇辉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朱月华 镇党委委员、直溪派出所所长
主要职责:协助主任具体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中心成员及职责
成 员:王光俊 镇行政审批局局长
谭宇峰 直溪镇交警中队中队长
吕 翔 直溪镇城管中队中队长
颜世宇 直溪派出所副所长
刘百超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陈家山公墓、前亭公墓、建昌陵园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养殖场负责民政工作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事项。
(四)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审批局局长王光俊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召开指挥中心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对接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四、处置措施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通管理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镇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报告;
4.在墓区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疏散措施,维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
1.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提前分流相关车辆;
5.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现场组织者及时向镇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报告;
4.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
1.协调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现场组织者迅速向镇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报告;
3.协调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引导疏散工作;
4.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迅速报告镇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
2.协调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3.发生爆炸事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4.协调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5.协调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位置。
(六)突发社会治安事故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及时疏散。
1.不法分子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镇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协调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2.死亡人员家属借机闹事的,迅速报告镇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协调公安部门进行处置。
(七)突发矛盾纠纷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引起不良影响。祭扫人员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纠纷,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
1.协调公安部门及时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扫现场;
3.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镇清明节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各村(社区)、养殖场要加强安全培训,突出预案演练,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二)全镇实行清明节工作日报制度,即日起,每日中午11:30将祭扫情况上报行政审批局(值班电话:82441150,13813510351),行政审批局汇总后向区民政局汇报。
(三)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科学决策。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报告,由行政审批局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