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垂直管理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54W/2024-000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生态环境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4-23 公开日期 2024-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苏环规〔2019〕3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苏环办〔2022〕13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厅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关于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苏环规〔2019〕3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

苏环办〔2022138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厅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苏环规〔2019〕3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