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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免费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4-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24〕31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4-06-17 公开日期 2024-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免费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的通知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免费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的通知
镇政发〔2024〕31号

各村、社区,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

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切实体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提高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宗旨,进一步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决定为辖区内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镇65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65周岁以下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含事改企,下同)和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健康体检一次,其他老年人每两年健康体检一次。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必须要精准预约;

2.体检时必须是空腹;

3.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凭健康体检通知单参加体检;

4.年老体弱的必须有子女陪护,注意交通安全;

5.体检时要带好联系人电话,如果长期服药者请带好药盒;

6.体检需要佩戴口罩;

三、体检项目及内容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处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五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白/球比值、血清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和间接胆红素)、肾功能(血尿素氮、血肌酐和血尿酸)、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12导联)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检查。

4.健康指导。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干预。

5.体检结果总结与反馈。所有检查项目进行完毕后,主检医生要把此次健康检查的项目做一结果,并进行健康评估,制定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体检报告单打印后及时反馈到各村、社区。村、社区工作人员在体检后2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发放到位,做好发放登记,并做好相应的健康指导。对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6.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65—79周岁可和家庭医生签约付费后增加老年人肺癌和消化道肿瘤筛查服务包(肺部CT和消化道肿瘤筛查(癌胚抗原))或老年人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包(B超增加项目输尿管膀胱、肝癌筛查(甲胎蛋白)、消化道肿瘤筛查(癌胚抗原))。

四、体检地点及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见附件

五、体检组织发动

由各村、社区负责宣传、组织。

六、体检项目实施

体检项目实施由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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