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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9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陈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集镇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从2020年开始我区全面开展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解决了农村地区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做到了“应登尽登、应发尽发”。考虑到城区和集镇集体土地上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众多,年初我局开展了城镇范围内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着力解决上述地区的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儒林集镇是此项目的试点区,已经安排作业人员对试点区进行了地籍调查和收件分析工作,待试点区工作结束后全面开展城镇范围内的房地一体发证工作。

2. 我局已于2020年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同时根据2022局会审会纪要 第14期(总第20期)明确城镇范围内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都属于《处理意见》的适用范围,因此《处理意见》是城镇范围内确权登记发证的总的政策提纲。考虑到城镇区域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较农村地区更为复杂,我局2023年9月出台了《关于有序开展金坛区城镇范围内房地一体发证与农村不动产“日常登记”的通知》,明确组织专班对城镇范围内的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总登记”,各乡镇作为“三级确权”的责任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深度剖析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的原则,制定相关确权的政策细则。我局将继续做好政策指导和监督,配合属地板块共同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充分保障农民集体的利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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