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城复〔2024〕第3号
尊敬的俞建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区保洁行业加强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您建议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立行业主管机构,对保洁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和引导”的建议
我局作为环卫行业的主管部门,近年来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创新管理方式,落实长效保洁,推进全区环卫工作市场化、一体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
从事环卫保洁工作首先需要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我区环卫保洁公司营业执照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办理。经统计,目前我区从事环卫保洁工作的公司有近百家之多,经营范围广泛,主要包括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物业管理、建筑垃圾收运等内容。纵观我区环卫行业,各环卫公司规模大小不一,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为引导我区保洁企业良性健康发展,优先引入信誉良好、管理水平高、社会责任心强的环卫企业,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落实环卫企业管理工作:
1.依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清洗作业规范》等文件,结合城市长效考评要求,制定《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服务要求》,以此作为政府保洁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依据,要求环卫公司严格按照文件中作业规范、保洁要求及保洁频次进行作业。
2.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投资采购的保洁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水域等区域的保洁项目,要求中标公司必须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据统计,目前我区已有29家环卫企业通过常州市城管局审批办理了该许可证。除此以外,还要求环卫公司同时具备有关环卫保洁类似业绩的特定资格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区环卫企业的服务门槛。
由属地外包的物业保洁项目管理要求参照《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服务要求》,按照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做好作业标准、作业内容、设施配备等内容的审核工作,严格对标招标文件内容,不折不扣落实条款要求,严把质量关。
3.为全面提升我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和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我局定期开展环卫培训工作,内容囊括长效考核中环卫专项考核要求、环卫非机动车规范化管理要求等。
4.结合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工作,我局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制定《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在2024-2026金坛区城市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中,根据“市考核、区考核、公司考核”三层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月度考核结果在 85 分(不含 85 分)以下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招标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在2024-2026金坛区城市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管理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我局定期开展区级环卫专项考评,考评分数计入相应的责任主体单位考评结果,年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以“以考促进”的方式全面提升环卫企业管理水平,有力引导环卫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二、关于“建立资质认证制度,实现行业监督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环卫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和促进服务企业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建立并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常州市城管局于2020年出台了《常州市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常州市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企业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根据年度考核得分评为优、良、差三个等级,2021年因响应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此项工作暂缓执行。我局将在环卫企业的管理工作中,加强考核监管,通过举办“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最美公厕评比”等活动,促进各环卫企业提高环卫从业人员的素质及技能,促进企业内部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规范行业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工作流程和服务体系”的建议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公司需具备完善的管理机构配备,有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等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每年区环卫处与各环卫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大节日前局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发现问题要求即刻整改,以绝后患。
高空作业属特种作业,不在我局管理范围。区应急管理局指出高空作业者应领取专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高处清洗作业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市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办的高处作业培训班,完成培训学时经专门考试考核后领取高处作业证书(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后期按要求进行复审,阶段性学习新要求和新技术,保持证书有效性。为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推出“1311”工作法,要求企业从“一申报”“三到场”“一培训”“一监护”等四个环节对高处作业进行全流程管控,针对作业人员少、作业时间短、非规模以上企业项目推出优化版“1+N”工作法,把“一监护”摆到首要位置,要求企业在组织高处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对未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未履责的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调查组将在证据材料确凿,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关于“保障工人合法权益,搞好人力资源保障稳定服务队伍”的建议
在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方面,我局要求各环卫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必须保障环卫工人的正常休息时间,按照省定一类标准发放工资及慰问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额外为每一名职工购买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慰问金、社保、加班费、高温费等出现变化的,需及时调整发放。我局已将待遇落实情况及规范用人方面纳入日常的考核工作中,定期督查环卫公司实施情况。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规定的各项人员支出的(含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慰问金、“五金”等)公司,招标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同时区人社局为切实维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将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日常巡查、“双随机”等执法检查,突出做好保洁行业用工情况抽查检查,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加大劳务派遣市场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畅通网络、“12333”“12345”热线电话、窗口等维权渠道,推广“常安薪”微信维权小程序,针对保洁行业劳动纠纷,提高处置效能,压缩办案时间;加大保洁行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优化完善案前调解程序,促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质高效化解。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到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环卫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环卫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陶 骁
联系电话:82831283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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