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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6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坛城复〔2024〕第2号

尊敬的陆乐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厕所规范使用汉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区范围内公共厕所数量众多,除我局管理的84座公厕外,还有很多其他单位管理的公厕和社会公厕,其中包括各属地政府管理的集镇、农村公厕;区商务局管理的商场、超市、餐厅等商业综合体公厕,影剧院、KTV、足浴按摩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公厕;区文旅局管理的旅游景点公厕;区交通局管理的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站公厕;区卫健局管理的医院、血站、诊所等各医疗机构公厕,还有加油站、充电站、菜场等公厕。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开展公厕排查工作。经排查,由我局管理的84座城区公厕,均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21)规范设置标识标牌,标识标牌上既有图形也有相应中英文,即便是目不识丁也能一目了然,准确区分。而在我单位管理权限以外的公厕中,确实有部分公厕存在标志标识五花八门,未按规范统一的标准设置的情况。

作为城管环卫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部分公厕标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举措进行解决:一是下发《关于规范统一全区公共厕所标志的通知》至各属地及相关单位,通知中明确要求设置公厕标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21);二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管辖范围内公厕的排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公厕标识进行更换,我局将持续关注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单位逐步整改到位;三是对于我局管理的公厕,持续完善设备设施,规范公厕内外标识及编号管理,规范设置导厕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全区公共厕所标志标识清晰、完整、规范、统一。

因涉及的管理单位较多,统一公厕标识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区商务局、文旅局及卫健局均表示,将以办理您的建议为契机,结合工作职责,督促管理对象规范设置公厕标识,在展现个性化的同时,方便市民识别。

小厕所关系大民生,小空间展示大文明。我局在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中将时刻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致力于惠民、为民、便民,不断创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让人民更满意、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建议。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陶  骁

联系电话:82831283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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