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代表建议 > 内容
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孙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微企业)审批监管事项全流程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逐步推进,一批涉及居民(小微企业)审批监管事项得到了优化提升。

一、保障基层综合执法人事财权相称。2020年,根据《关于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20〕101号)文件精神,各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统一行政执法权。具体下放处罚权限181项,基本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考核管理、经费费用权整体划转至镇(街道)外,其他部门的人事财权没有能够整体划转,造成权责不对应。

近年来,下放处罚事项的部门和司法局也曾多次组织业务培训,但因处罚事项的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基层执法队员的专业性一时难以满足工作要求,易造成具体实施时不敢执法、乱执法,难以保障基层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事前承诺事后信用惩戒制度。2020年,我区印发了《2020年金坛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完善事后信用监管,联动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目前,我区的信用惩戒主要应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主体单位。

三、提升“一件事”便利度。围绕“一件事”改革,金坛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减少群众跑动次数。一是对于涉及广大群众的餐饮店服务,数据局、住建局、市监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新开餐饮店帮代办服务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区各便民服务中心、部分便民服务站提供餐饮品类全流程帮代办服务。二是拓展“一件事”外延。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注销一件事”等涉企一件事改革,及“餐饮店”“药店”“水果店”“便利店”等涉及民生的高频事项一件事改革。

四、加强管理制度规定的灵活与变动。为居民个体(小微企业)审批监管事项做好服务管理,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是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服务过程中,将主要从两方面推进。一是进一步梳理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不断推进行政服务便民化、简易化。二是将针对属地备案制的项目集中对属地开展指导培训,明确专职联络员做好指导服务,同时对需要帮助的企业或者群众提供“一对一”指导。

近几年的改革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广大居民(小微企业)的期盼还有距离,相信随着新一轮的基层政治体制的改革,给予基层更大的自主权话语权,广大居民(小微企业)的期盼和您的建议会得以加快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数据局

2024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