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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2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蒋敏锡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意见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基础,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的民生工程。

一、关于强化群众监督举报制度。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监督管理平台”开发手机APP小程序“随手拍”功能,村民发现身边有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乱搭乱建、乱倒建筑垃圾、黑臭水体等影响村庄环境的问题,使用手机点击进入APP小程序“随手拍”功能,就可随手拍照问题上传平台,区平台管理人员收到短信提醒后,第一时间督促有关镇(街道)限期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村民还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反映村庄环境问题,我局收到信息后,将联合镇村人员现场核实情况,落实问题整改,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如果发现道路沿线、工业园区等场所存在偷倒固废垃圾、化工垃圾等有害垃圾,经有关部门查实属实的,相关部门将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二、关于多渠道开展宣传。今年新修订完善考核文件将引导村民参与作为加分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年底村总分加2分。村庄是村民生活的场所,村庄环境离不开广大村民的支持和配合,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接地气,造成“政府在干、村民在看”“上边热、下边冷”怪现象。通过宣传单、短视频、大喇叭、微信、抖音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介,讲文明、树新风,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改变村民生活陋习、培养健康生活方风,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同时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环境卫生红黑榜、“美丽庭院”评选等多种形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让群众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三、关于不断夯实基础保障。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2+20+20”乡村建设为目标,统筹抓好示范片区整治更新、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等建设,积极争取各部门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整合条线资金,建立大资金池,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对各建设主体一定比例奖补激励,省、市、区对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别奖补100万、200万元和100万元,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作他用。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工作经费落实。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针对提出的建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完善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强化资金保障,等等,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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