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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9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金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枯枝落叶、秸秆等集中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连续多年来,我区持续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改造成效显著。

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

1.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是现阶段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最直接、最现实、最主要的途径。近年来,我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广泛推行科学适用的技术路线,2023年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6.1万亩左右,全年消耗秸秆约10万吨左右。

2.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2023年我区秸秆离田利用秸秆量2.12万吨左右,秸秆离田率超过15%。利用方式多样化,一是基料化利用,即生产食用菌基料;二是肥料化利用,作为有机肥的原料,或在茶园小苗、红香芋幼苗覆草等;三是原料化利用,编织草绳、草帘等;四是燃料化利用,如秸秆固化成型,或农户生活直接燃用等。逐步形成了以指前银湖食用菌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秸秆基料化资源利用、以薛埠罗村俊平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秸秆原料化利用、以朱林雄风秸秆利用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秸秆燃料化利用等。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技术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知度,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在秸秆收获季节,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并组织技术培训、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每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财政补助。金坛区政府自2015年以来就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秸秆还田、收储、利用等予以相应奖补。上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励,采用以奖代补形式,对离田利用的秸秆不超过100元/吨的标准按量补助。省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先后出台《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坛政发〔2015〕49号),《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坛财规〔2018〕2号)、《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坛财规〔2021〕4号)、《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坛农〔2022〕105号)等。

三、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对策思路

1.进一步加大对机械化还田利用。实现机械化耕作,秸秆深耕还田。就要不断总结基层经验,加强技术集成创新研究和开发,不断探索试验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完善现有综合利用技术体系,开辟新的利用途径,积极帮助农民群众为剩余秸秆找出路。

2.进一步加大多种形式利用,培育利用企业。我们将充分发挥财政对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引导和扶持各类市场主体拓展秸秆多渠道利用途径;另一方面要加快秸秆利用主体的培育,培植和扶持秸秆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培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培训,重视技术交流、信息传播和知识普及,并由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向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技能。继续在夏秋收种的关键时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会,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对农村枯枝落叶集中处理建议

区城管局指出:自2017年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细分类”链条有效运转,持续完善了生活垃圾分、运、处全链条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提升。2020年底已实现全区农村(9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全覆盖。

目前我区农村垃圾按照要求规范分类处置。农村枯枝落叶属于园林绿化垃圾,我区龙山路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处理中心是专门处理全区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集中处置点,可参照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置”的模式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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