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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54W/2024-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1-23 公开日期 2024-0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扎实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的原则,加强谋划部署,不断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经济社会活动的目的。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3楼,邮箱:213200,电话:0519-823226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公开透明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主动公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强化公开职责。据统计,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方式,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二是依申请公开,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权限。三是政府信息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56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据开放空气质量报告363条,机构概况2条,政策法规3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10条,其他1条。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没有自建局网站,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任,从而构建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新格局。五是监督保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并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稳步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府和群众的最新要求,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应进一步深入。

(二)改进措施

对标不足、立行立改,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主动全面公开。二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四是结合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对照部门新“三定”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五是严格做好上报制度,并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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