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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23年度常州市实施“532”战略、 推动高质量发展拟推荐表彰产业发展类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367/2024-0000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工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工信局
生成日期 2024-03-19 公开日期 2024-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2023年度全市实施“532”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全区各单位、部门推荐,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州裕能石英科技有限公司、索罗曼(常州)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晨风(江苏)服装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产业发展类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静、常州市金坛区发

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

 
关于2023年度常州市实施“532”战略、 推动高质量发展拟推荐表彰产业发展类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2023年度全市实施“532”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全区各单位、部门推荐,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州裕能石英科技有限公司、索罗曼(常州)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晨风(江苏)服装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产业发展类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静、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姜涛晔、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红强、奥托立夫(江苏)汽车安全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波、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逸为产业发展类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电话:0519—82822253;传真:0519—82828532;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630室。




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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