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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4-0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22 公开日期 2024-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公安分局紧扣“532”发展战略、“新能源之都建设”、“两湖”创新区、“五大行动”等中心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将其作为接受群众监督、服务民生需求和提高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措施,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打造全区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来,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并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法制大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职民警,推进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分局充分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安金坛、公安微警务等平台,围绕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专题专栏、网上访谈等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00余条。今年来,围绕全区智慧防控体系建设、智慧交通畅行、电信网络反诈等重点工作,依托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契机,及时公开在社会治安管理、违法犯罪打击、电信诈骗压降、道路隐患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公安工作领域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三是规范申请公开。分局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做到及时登记、规范转办、按时回复、科学归档等办理流程,构建完整的信息公开流程。并加强与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规范材料的检索收集和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3年度,分局收到依申请信息14件,年内办结13件,均做到依法处理、依法答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是加强信息管理。明确由分局办公室机要科负责,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上报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信息,规范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和发布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五是完善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分局绩效考核,紧紧围绕分局在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工作,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分局责任警种部门积极性,形成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合力。同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82

行政强制

                    15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4.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15

22

16

3

19

3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建强公开平台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本部门不掌握并难以取得,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针对不足,分局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强专职力量,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分类,科学规范公开。二是积极主动公开。围绕年度开展的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主动公开在服务经济、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工作,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三是拓展公开方式。立足区门户网站、公安微警务、警方传真等平台媒体,推进公开多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公安分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在填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予以说明。2023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相关费用。

                               

                                       2024年1月18日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回应解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4年1月18日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一)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三)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四)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

(五)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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