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慧云等发起人:
你们关于申请我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由你们发起成立的常州市金坛区古筝民乐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请发起人依法向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发起人在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登记前,不得以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与发起无关的活动,禁止向非特定对象发布筹备和筹款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发起人责任。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