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2024年度)的通知》(苏服统一大市场联办(2024)1号)要求,加强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上半年工作情况调度,确保金坛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2024年度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区各有关部门对照《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2024年度)》分工,根据《江苏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条目性总结模板》(附件3)任务分工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
2.今年全省高质量考核新增重大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事件减分项,现把《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防范事项清单(2023年版)》附上,请各单位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
3.工作总结务求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实事求是,内容聚焦重点亮点工作,注重提供制度性成果(制修订的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等)和可量化成果。
请及时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于7月12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发改局经济综合科。
联系人: 发改局经济综合科 孔梓道 0519—82821120
发改局经济综合科 贺蓉
邮箱: 812248800@qq.com
附件:1.《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2024年度)》(苏服统一大市场联办(2024)1号)
2.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防范事项清单(2023年版)
3.江苏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条目性总结模板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