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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7539014950/2024-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应急函〔2023〕13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1-11 公开日期 2024-04-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园区、度假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监管执法组)、局属各事业单位: 《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报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13号附件: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pdf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坛应急函〔2023〕13号
 
关于印发《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园区、度假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监管执法组)、局属各事业单位:

《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报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履行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和执法能力双提升”行动,全面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分类分级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按照一家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的原则,切实解决重复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执法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全面使用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持续推行可视化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确保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率达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达100%、投诉举报案件核查率达100%,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零复议、零诉讼、零撤销、零败诉。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四、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力量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含其专门执法机构,下同)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60%,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70%,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现有在册行政编制人员(在岗)23人,参公事业编制人员(在岗)15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3×80%+15×90%=32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4年全年366日,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法定工作日(366-104-11=250)共251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

1.总法定工作日:251日×32人=8032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共4248日。测算项目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地区):2人×4组×70日=56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133件×2人×3日=798个工作日。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5起×4人×8日=112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0起×2人×3日=60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0家×2人×4日=48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50件×1人×1日=150个工作日。

(7)办理案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件×2人×3日=30个工作日。

(8)开展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15家×2人×6日=180个工作日。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人×40日=80个工作日。

(10)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完成区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监督检查任务:5部门×5件×2人×5日=25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3353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2人×366日=732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408日;

①学习:32人×24日=768日

②会议:16人×12个月×2日=384日

③培训:32人×8日=256日

(3)病假、事假:32人×3日=96日;

(4)公休假:18人×15日+13人×10日+8人×5日=440天;

(5)婚休假:3人×15天=45天;

(6)探亲假:10人×20天=200天;

(7)镇区指导工作:2人×11个镇区(街道)×4个季度×2日=176日;

(8)参加党团群活动:32人×8日=256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8032个工作日-4248个工作日-3353个工作日=431个工作日。

5.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

按至少2人共同执法检查计算,全年列入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为:431日÷2人=216家。

五、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要求,列出103家企业作为2024年度执法检查对象。企业类型涉及: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冶金铸造企业;

3.非煤矿山企业;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5.涉爆粉尘企业;

6.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7.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企业;

8.上一年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

9.其他需要纳入的企业。

除重点检查单位外,将采用“双随机”(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确定113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二)监督检查内容

针对各行业、领域企业的风险特点,对照通用检查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开展检查。

六、检查方式和频次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双随机”检查等形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年度检查,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实施“一案双查”。

对列入2024年度检查的103家企业全覆盖,年度内检查频次确定为1次;对113家企业采取“双随机”抽查形式,年内检查频次确定为1次。

七、工作要求

(一)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各科室、执法大队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师傅带徒弟、执法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强化理论学习和实操训练,鼓励执法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和学历学位提升教育,着力解决专业能力不足、执法不精准等问题。

(二)提高精准执法水平。各科室、执法大队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高危行业领域,同时要注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领域,特别是发生过亡人事故、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罚及问题较多的企业等,对照执法检查通用和重点事项,精准制定检查方案、精准开展检查、精准实施行政处罚;提高现场类违法案由和重大事故隐患立案占比,加大“一案双罚”案件和处罚案件曝光力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执行好年度执法计划,全面规范应用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调查取证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实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刑衔接”制度,在执法中要强化服务企业发展意识,切实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局政策法规科要进一步加大对执法人员规范使用省执法系统的巡查力度,定期通报巡查出的问题,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确保公正规范和文明执法。

附件: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13号附件:金坛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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