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璞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成立中共江苏璞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已收悉,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成立中共江苏璞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做好党支部选举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并将选举结果及时上报。
特此批复。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