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定统计工作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 拟订和管理全区各类统计调查制度, 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 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按照国家、省、常州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 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 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 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 卫生、体育、旅游、金融、交通、邮电、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调查, 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税收、外经外贸、资源环境、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础建设。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 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 协调和指导全区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
(十)落实全区统计法治监督责任, 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 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按要求指导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和推进统计队伍建设, 协助省统计局管理金坛调查局。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电子政务等工作; 协调机关、地方统计调查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 负责全区统计系统国家 级、省级、市级、区级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承担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负责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和党群工作; 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预防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统计执法 "双随机" 抽查制度, 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组织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 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 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承担相关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工作; 负责全区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 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 承担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全局专业统计资料的归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和派生产业增加值, 组织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等调查。负责日常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管理等工作。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和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 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承担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 统计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协助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和资料整理; 协助、指导做好专业年定报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处理; 协助做好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库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指导各镇 (街道、园区)统计部门的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网络建设。
(三)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 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 建立重点工业产业调查制度, 跟踪监测、 分析产业发展状况;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各项重点工作; 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报表制度, 负责全区能源、资源统计调查、能源消费核算,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节能考核监测等工作, 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规范开展能源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统计调查, 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进行统计分析。
(四)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企业、互联网相关新经济、财政金融、交通运输、行政事业等相关统计调查; 组织协调开展派生性服务业统计监测。收集、整理、编辑提供服务业统计资料; 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税收、交通运输、邮电等统计数据; 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 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分析。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文化产业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 口、工资、企业用工等统计调查, 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范水庆
四、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5月1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五、联系电话:0519—82822321
六、办公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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