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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情况
  信息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调节经济运行,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

(六)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政策。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

(十三)负责拟订全区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 划和指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技术标准与 规范。

(十四)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富民增收等相关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秘书事务、会议组织、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 接待、信访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绩效管理及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二)经济综合科(区目标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及年度政府工作目标任 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机关部门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 承担上级对我区目标任务等综合考核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改革改制中的有关问题。

(三)发展战略和规划科。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负责全区发展规划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 略,负责推进流域治理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对口帮扶、对口 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四)能源与资源环境科。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指导和协调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协调天然气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承担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服务科)。统筹全区固定资产 投资有关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及重大布局建议。研究提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建议;按权限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负责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的评估督导;按分工负责政府投资或补助项 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工业和高技术发展科。综合分析、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推进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负责产业创新中心、高技术产业园区、工程研究中心的组织申报和建设工作。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承担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承担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参与组织有关专题招商活动。负责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牵头优化营商 环境相关工作。

(七)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区以工代赈办公室)。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扶贫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社会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提出社会发展领域改革、资源布局调整、社区建设等意见和政策,协调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问题;牵头安排社会发展领域有关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协调指导全区产教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出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审核转 报和存续监管工作;承担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八)服务业科。牵头推进全区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建 设项目规划;负责管理和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服务业改革试点等工作;按分工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参与服务业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

(九)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承担国家、省有关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区价格改革和管理政策措施;贯彻国家、省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拟定本区相关的价格管理规定;按照规定权限制定、调整和管理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价格;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对重要商品和价格进行监测,收集、整理和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承担国家和省赋予的价格成本调查任务,开展成本监审和全区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的调查、汇总和分析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十)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承担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按权限拟订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清费降本减负工作;研究提出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按权限拟订定价目录、重要价格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收费管理工作,协调 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十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提出落实国家、省粮食购销政 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棉油购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要求组织实施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 令;承担相关市场监测预警和统计工作。

(十二)粮食和物资监管科。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 实施依法监督,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施小民

四、办公时间:10 1 ——4 30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7:00;5 1 ——9 30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7:30

五、联系电话:0519—82824164

六、办公地址:金坛区清风路 1 号市民中心 A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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