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编制金坛经开区规划建设职责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 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金坛经开区经济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工业产业化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建 设。负责对经济运行进行分析和预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 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计划、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方向、布局,落实重点招商项目,推进金坛经开区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金坛经开区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金坛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 产业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 善科技创新体系。
(六)制定并组织执行财政年度预算、决算。根据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 合 理调度,保证资金保值增值。负责对统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 履行基础统计职责,考核统计职责。
(七)履行投资建设职责,负责新建、改扩建各类教育、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救援等公共服务设施。
(八)负责金坛经开区企业综合服务和保障工作。协助企业办理报批、报建、市场监督、税务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督促、检查金坛经开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
(九)负责金坛经开区直管区和金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履行经济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的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职责。组织金坛经开区开发建设工作中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环境保护检查、督查,协调有关部门设在金坛经开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负责金坛经开区党组织隶属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单位党
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金坛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规划;负责起草金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计划和综合文稿;负责开展调查研究、信息综合、协调督办,为金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金坛经开区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史志、法制、宣传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金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的安排部署、记录整理等工作;负责金坛经开区重大活动、重要事务、重要团组的安排、协调、服务和联络工作;负责金坛经开区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二)组织人事局。主要负责金坛经开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金坛经开区机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金坛经开区机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岗位聘任制员工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金坛经开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公务员、事业人员、企业人员相关绩效考核、工资福利和薪酬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金坛经开区机关的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研究编制金坛经开区经济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区域经济运行态势、质量的预测、监控和预警;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计划、经贸管理、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研究智慧园区规划,引导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负责企业生产运营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对经济管理职责内的市场主体,履行基础统计职责,考核统计职责。
(四)科技金融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人才和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人才和科技工作调查研究;负责研究制定金坛经开区科技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产学研合作;负责各类人才和项目的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人才计划、研发中心、产品及各类人才科技项目的审核、申报、管理;负责科技创新平台搭建,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负责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构建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股改上市,指导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五)财政审计局。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编制和国有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和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调度、筹集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解缴、拨款和预决算工作及财会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监督和会计管理等工作;负责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金坛经开区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分析及日常监督检查;负责金坛经开区国有资产报表的编制和报批;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债务管理制度、政策,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实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开展债务管理考核和监督。
(六)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金坛经开区规划建设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工作;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绿化、道路、桥梁、河道、管线、路灯、供水、排污等各项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扩建各类教育、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救援等公共服务设施;负责协同做好区域内环境整治和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
(七)投资服务局。负责招商引资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的拟定和实施;负责编制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建议;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梳理,建立客商资料台账和项目库;负责招商渠道的建立、完善和维护;负责各类项目的跟踪、洽谈、引进等工作;负责宣传推介金坛经开区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重大活动的承办;负责德资企业投资招商相关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相关产业的招商工作;负责建立国内外友好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联系交流工作;负责外资、外经、外贸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创新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投资服务流程和环境;负责办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综合审批等方面企业入驻手续;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常州市、区两级部门派驻人员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负责限额内的金坛经开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八)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情况;负责依法查处金坛经开区内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在规定权限内协调和参与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培训;负责环境保护及减排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查、审批和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环保“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等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于忠俊
四、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7:00;5月1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7:30。
五、联系电话:0519—82323232
六、办公地址:金坛区鑫城大道28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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