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范围内公共厕所标志,确保公共厕所标志符合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便于群众区分、使用,现将规范统一全区公共厕所标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21)要求对全区公共厕所标志进行统一设置,做到清晰、完整、规范、统一。
二、新建、改建的公共厕所要将标志规范设置纳入建设内容中,已建成的公共厕所,应对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标志进行更换。
三、请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厕所标志进行自查,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整改到位。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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