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等规定,为切实加强水库管理和保护,更好发挥水库工程效益,现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划定茅东水库等5座水库管理范围,具体名录如下:
茅东水库、海底水库、新浮水库、向阳水库、东进水库。
特此通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