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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根据金坛区水稻种植分布特点,在指前镇和直溪镇各打造1个万亩片,在薛埠镇和朱林镇各打造3个千亩方,在金城镇打造4个千亩方,辐射带动全区。
二、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主要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村组集体。
每个千亩方万亩片由若干个相对集中连片的主体共同承建,各主体实施规模由乡镇研究确定,并报农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实施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在机插水稻基础上优选一种或多种适宜的主推技术模式。
(2)实施主体基础设施完善,种植水平高,示范带动能力强,能积极配合区镇村开展政策落实和技术推广。
(3)原则上每个实施主体只能参与一个示范区建设。
(4)实施主体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必须100%收集,交由相关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和焚烧。
(5)近两年已创或在创市级吨粮攻关方的、小麦割青毁粮的主体不予立项。
(6)积极参与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两制”试点),助力全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三、实施内容
千亩方万亩片主要推广以下4套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农户结合作业机具、作业窗口期、肥料价格、作物品种等因素综合选择适宜技术模式。
(1)模式一: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基肥:无人机等撒施作业,亩施配方肥(18-7-10)或(20-7-13)20-25公斤;
分蘖肥:尿素10公斤,机插后7-10天施用。
拔节孕穗肥:亩实配方肥(28-0-5)25公斤或亩施尿素15公斤,也可亩施配方肥(18-7-10或20-7-13)10公斤+尿素12公斤。
拔节孕穗肥诊断技术:根据田间群体、叶色和节间伸长情况确定施用拔节孕穗肥时间,即群体适中,群体叶色褪淡(顶4叶叶色浅于顶3叶),第1节间定长,第2节间开始伸长。原则上叶色早褪早施,晚褪晚施,不褪不施,群体大晚施,群体小早施。
叶面肥:在孕穗期和灌浆期,各喷施1-2次叶面肥。叶面肥品种可选用氨基酸、腐植酸、磷酸二氢钾、中微量元素等,喷施时间选在晴朗无风的傍晚前后,注意喷施浓度,稀释倍数以200-300倍为宜。如结合植保喷施,注意避免碱性叶面肥。
(2)模式二:侧深施肥+配方肥
基肥:运用侧深施肥插秧机,施用低磷中钾三元复合肥,推荐亩施配方肥(18-7-10)或(20-7-13)15-20公斤;
分蘖肥、拔节孕穗肥和叶面肥参照模式一。
(3)模式三:侧深免分蘖肥+配方肥
底肥:磨田后,施用低磷中钾三元复合肥,推荐亩施配方肥(18-7-10)或(20-7-13)15-20公斤;
基肥:运用侧深施肥插秧机,亩施尿素10公斤;
拔节孕穗肥和叶面肥参照模式一。
(4)模式四:侧深施肥+缓控释肥
基肥:运用侧深施肥插秧机,施用高氮(氮≥25)低磷中钾三元复合肥30-40公斤/亩;
拔节孕穗肥:视水稻叶色、长势等状况,施尿素5-10kg/亩;
叶面肥参照模式一。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按照“乡镇推荐、农户自愿、区级审核”方式,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经营主体根据本方案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2024年秋收水稻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千亩方万亩片报名表(附表1),报所在镇审核。千亩方万亩片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各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宣传项目政策,提高知晓率和申报率。
(二)镇级推荐、审核。镇级农业部门组织推荐并对主体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镇级农业部门在汇总表上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21日前报区农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三)区级审核、公示。区农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集中公示。申报主体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不予立项。
五、补助标准
由各乡镇对实施主体进行考核(附件3),考核合格(考核分≧85分)的予以补助,不合格(考核分<85分)不予补助。将所有考核材料原件交区农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由区农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对千亩方万亩片进行考察。补助以肥料形式发放。
单个主体补助标准=肥料总量÷考核合格主体总面积
附表:2024年秋收水稻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千亩方万亩片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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