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垂直管理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54W/2024-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污防攻坚指办〔2024〕40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6-03 公开日期 2024-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坛污防攻坚指办〔2024〕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金坛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现就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园区、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实现辖区空气环境质量目标的极端重要性,务必保持禁烧工作高压态势,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认真总结近年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工作经验,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监管和综合利用体系,科学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突发重污染天气发生。要立足本地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细化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把秸秆、垃圾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板块,构建区、镇、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进综合利用

各镇、街道、园区、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秸秆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培训,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型犁耕深翻试点,稳定提高还田质量。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壮大高附加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优化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等激励政策,提高农户和秸秆利用单位积极性。持续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集中处置率。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巡处力度

各镇、街道、园区、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全年全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加大对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综合运用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千里眼等技术手段,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防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控识别,提高秸秆、垃圾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做到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杜绝出现超大火点影响空气质量的情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执行情况巡查督查。对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和省、市、区三级巡查发现的秸秆、垃圾焚烧火点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核查结果,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各类新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流动宣传、微信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禁烧的政策要求和相关违法处罚规定,结合典型经验和案例释法,提高群众自觉禁烧意识,把工作切实做到村居、农户。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对秸秆、垃圾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并支持禁烧工作。

五、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实效

各镇、街道、园区要强化目标考核,紧盯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加强重点时段(夏季:5月25日—7月20日;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禁烧巡查。对秸秆、垃圾禁烧管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属地相关责任。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和省、市级巡查发现的焚烧火点,将直接通报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考核项按减分计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批评;对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依规约谈相关责任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