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确保金坛区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切实做好全年全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加强禁烧巡查重点时段巡查督查。我局决定在夏、秋两季禁烧巡查重点时段,开展秸秆和垃圾禁烧专项巡查工作。
一、巡查时段
夏季5月15日—6月30日
秋季10月10日—12月31日
二、巡查范围
采用蓝天卫士千里眼、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与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巡查,加大各属地板块、区农作物收割区域、高速公路、高铁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重点巡查范围:饮用水源地、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茅山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西气东输地下储气库、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三、工作措施
(一)巡查组织
金坛生态环境局成立若干巡查小组,每天白天及夜间组织人员开展禁烧巡查工作,结合金坛本地实际情况,成立巡查小组,与镇、街道、园区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切实做好相应辖区巡查工作。
(二)巡查内容
重点对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禁烧开展巡查。
(三)巡查要求
1.巡查组成员在巡查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2.巡查组按区域开展巡查。
3.充分利用全市覆盖乡镇禁烧重点区域的“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点位,实时监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和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通过烟火智能识别、自动报警系统快速锁定火点,3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快速消除影响。
4.详细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情况(时间、具体位置及经纬度、过火面积、造成影响等信息)并现场同步摄像。同时,立即通知相关镇、街道、园区责任人员组织现场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秸秆和垃圾禁烧每日巡查情况表上。如发现垃圾焚烧火点,转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四)信息报送
1.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2.金坛生态环境局专人负责巡查火点信息等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
3.加强对全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情况调度,火点巡查情况及时报区攻坚办进行通报,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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