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常州市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区政府编制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明确的各承办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区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各决策事项依法推进和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金坛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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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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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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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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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202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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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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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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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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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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