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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等纪念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4-0002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24〕1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22 公开日期 2024-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引领崇尚、缅怀、学习、捍卫英烈的风尚,现就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悼念活动的重要意义清明节期间悼念革命烈士,是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坛政办发〔2024〕17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等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引领崇尚、缅怀、学习、捍卫英烈的风尚,现就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悼念活动的重要意义

清明节期间悼念革命烈士,是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的重要形式。大力弘扬革命先烈的革命精神,对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教育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投身于各项工作中,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创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烈士纪念活动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在校学生以及驻坛部队官兵等,前往烈士陵园开展祭扫、瞻仰、悼念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我党我军建立、成长、发展壮大的光荣历史,深切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真情讴歌革命先烈前赴后继、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通过组织主题演讲、办专题展览、重温入党入团誓词、唱爱国革命歌曲、观看红色经典影视片等活动,学习革命先烈无私奉献、英勇无畏的献身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热情。同时,要发动群众深入烈属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献爱心活动,帮助烈属解决实际困难,形成全社会关爱烈属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各单位(团体)要加强文明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内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做到言行规范,文明祭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科学部署、周密安排,提前做好祭扫活动接待安排,提供良好的祭扫环境,切实加强烈士陵园和革命纪念设施的管理,落实火灾预防、交通秩序维护、应急疏散预案等安全措施,确保祭扫活动顺利开展。

请各单位(团体)提前预约,商洽具体祭扫时间和烈士纪念馆参观时间。

祭扫活动预约电话:0519—82813899。

网上预约:团体祭扫活动预约二维码

(微信扫描预约)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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