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区法律顾问委员作用,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法律顾问委员工作考核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每年组织考核一次。
第三条 区法律顾问委员年度考核根据其年度工作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委员报酬支付及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区法律顾问委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履行职责情况。参与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金坛、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等重大问题研究情况;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审查意见情况;参与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情况;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查情况;参与区政府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处理情况;协助区政府开展法制培训与宣传情况等。
(二)遵守规则情况。遵守《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情况。
(三)遵纪守法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业规范等情况。
第五条 区法律顾问委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区法律顾问委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一)严格遵守《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对区司法局指派的工作把关严,提供的法律咨询论证服务效果好,有效防止、化解法律风险的;
(三)积极服务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帮助区委、区政府化解重点、疑难问题或历史遗留法律难题,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取得良好效果的。
区法律顾问委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良:
(一)严格遵守《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工作积极,按时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会议、活动;
(三)熟悉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办理区司法局指派的工作。
区法律顾问委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一)遵守《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能完成区司法局指派的工作,但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般;
(三)基本胜任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区法律顾问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违反《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九条规定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其他处分的;
(三)无法胜任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的;
(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或者两次以上不接受区司法局指派工作的;
(五)两次以上不按照区司法局规定的期限、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的。
第六条 区法律顾问委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司法局申请复核。
第七条 区法律顾问委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区司法局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解除聘任关系。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考核试行办法》(坛政办发〔2018〕54号)同时废止。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工作报酬支付办法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工作报酬支付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区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支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委员)的工作报酬支付。
第三条 法律顾问委员工作报酬主要包括:
(一)非诉讼法律服务报酬;
(二)诉讼(复议、仲裁)法律服务报酬。
第四条 法律顾问委员非诉讼法律服务报酬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下列服务,按照每件/次1000元标准支付:
1.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的;
2.为区委、区政府的项目或合同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的;
3.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的;
4.为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政策措施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的;
5.重大法律咨询服务可以在标准报酬的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50%。
(二)为区委、区政府起草一般合同,按照每件500元标准支付;重大合同,按照每件1000元标准支付。
(三)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党内法规、政府法制培训与宣传授课服务的,按照省、市关于培训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支付。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本办法未明确报酬支付标准的,由区司法局参照本条的规定确定工作报酬。
第五条 法律顾问委员为区政府提供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的,由区司法局与法律顾问委员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等因素,按照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浮一定比例,协商确定工作报酬。
第六条 法律顾问委员非诉讼法律服务报酬和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法律服务报酬在完成指派的工作后,由区司法局及时支付。
第七条 律顾问委员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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