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4]30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坛财联字[2024]43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区设计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间,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猪生产等流动资金短期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经企业自主申报,镇级初审、区级复核,现拟对通过审核的养殖场,予以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现将拟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19-82328723、0519-80189166,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共7天。
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养殖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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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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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米猪原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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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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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高新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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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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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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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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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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