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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翔天汽车综合性能检测)75号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常州市金坛翔天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W92J69

住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路99-2号

法定代表人:韩*祥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2024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第八轮常州组交办问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对车牌苏D06Z61、苏DP7370、苏D836M1,苏DZ5568、苏D3J79P等车辆曾用稳态工况法进行检测,现擅自改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你单位对车牌苏DG9321、苏D3GS89、苏DX95T8、苏DVJ779、苏DOSQ1、苏D2H90Q、苏DF28C9、皖KW8831曾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现擅自改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

以上事实有:2024年7月24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4年7月25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史*杰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在用车检验(测)报告26份等证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你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三、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和拒不改正的法律后果

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擅自改变机动车排气检测方法的违法行为。如你单位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继续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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