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函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创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东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广源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公司、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向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32050162643600000575)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查到期未申请退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资金压力,请贵司尽快与我中心对接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联系人:顾建中,联系电话0519-82695111。

特此函告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