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金坛区农村废弃户用沼气设施安全处置补助实施意见》(坛农发[2024]49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农发[2024]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和报废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科[2019]7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项目通过第三方单位对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情况的进行核实,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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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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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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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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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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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丰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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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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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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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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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芦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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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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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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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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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庄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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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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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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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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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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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举报电话80189687、80189158。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金坛区农村沼气协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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