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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工程名称:金郡花园三区12-18#、20#楼、4#小区变、4#配套楼及南侧地下室工程

2、建设单位:常州新城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常州市科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公示事由:依据《关于印发金坛市房地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坛政办发〔2015〕40号)规定,该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2年,申请第一次返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

5、公示时间:自2024年 6 月 12 日至2024年 6 月 18 日。

6、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0519-82356113,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205室。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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