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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相关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型墙体材料技改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巷头村88号

常州市常淮新型墙体建材厂(普通合伙)

江苏佳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426.7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购置球磨机、切割机、蒸压釜和三一搅拌机组等生产设备,优化现有生产工艺、拆除砖窑,改造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26万m3蒸压加气砖及26万吨配套湿拌砂浆的生产能力。

/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全厂不得有生产废水的排放,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槽罐车运输至常州市金坛区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锅炉燃烧废气中的烟尘、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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